1.使用非原配的USB充电头给手机等设备充电有影响吗?

2.求一个国际贸易中关于知识产权纠纷的案例

酷博汽车使用说明书图片_酷博汽车使用说明书

OK镜集引发眼科大跌,欧普康视20%跌停,爱尔跌幅13%OK镜,用一种与角膜表面几何形态相逆反的特殊设计,通过戴镜产生的机械力学及流体力学作用,对角膜实施合理的、可调控的、可逆的程序化塑形,改变角膜的屈光力,从而达到矫正近视的作用。就是经过特殊设计的硬性眼镜,但是,OK镜并不能治疗近视,只能说是控制近视进展是比较有效果的。好处就是戴一个晚上,白天就可以把眼镜摘掉,相当于通过物理的方式短暂的提升了你的裸眼视力,缺点就是贵,而且还需要进行日常的清洗和护理。目前一副国产OK镜的终端销售价格大概在6000-15000之间,进口的差不多是1万-1万5左右,每2年更换一副。医疗2019年的招股说明书上明确的披露了“普诺瞳”OK镜出厂价格为306.36元/片,也就是613块一副,欧普康视招股说明书上披露的梦戴维角膜塑形镜单片平均价格为768块,也就是一副1536块一副,普通版的镜片单价为385块,那就是770块一副,这个出厂价和终端售价差距非常大,利润之高超出我们的想象。

一副眼镜多少钱?

看你要什么样的年抛月抛还是一次性的一天一换我现在在用强生美瞳一天一换的干净卫生一盒五片一盒50块钱左右如果你长时间带就配年抛吧一副也就100多块钱但是要特别注意卫生啊我同学就因为不注意卫生把角膜都弄坏了

眼镜一般多少钱一副?

分不同的眼镜。一是普通的软性亲水眼镜,比较知名的牌子有强生,博士伦,酷博,一般眼镜店都是有卖的。价格根据日抛,月抛,年抛划分。日抛30片装的100左右。月抛6片100左右。年抛一片100左右。具体参考可得网。二是RGP,是2000到4000.这是世界公认的世界上最安全的眼镜。真的比普通眼镜好太多。经济宽裕可以考虑。有美尼康,博士伦,日戴维等牌子。RGP眼镜是只有大型医院才有资格验配的。三是角膜塑形镜。晚上睡觉带白天摘下,恢复视力。度数要在600度以下。价格视具体度数而定。100度2000到3000,,300度5000到6000左右,500度就要8000了.这个也是只有大型医院才有资格验配的。

使用非原配的USB充电头给手机等设备充电有影响吗?

酷博原厂用的机油是mopar5w-20。选用机油要严格按照汽车使用说明书来选择,因为不同的标号代表机油不同的黏度和适应的工作温度,适用车型也是不同的。机油对于汽车的是很重要的,如果没有机油,汽车发动机将遭受严重损坏,导致汽车寸步难行,它是发动机内部各种机件正常运转的保障。目前市面上的机油牌号错综复杂,建议使用符合原装机油规格的合成机油,这样对爱车的保养会更好。

求一个国际贸易中关于知识产权纠纷的案例

对设备到没啥严重的影响,负载决定输出电流。你那个充电器最大电流是2A,接的设备多,分流就多,相应的设备分到的电流就会减少,这样有可能是串口输出的电流小于设备的充电最大电流,致使充电变长。因为每种电器都是有自己的额定容量。比如手机电池上标的1230mAH,是它的额定容量。这表示它的放电电流乘以放电时间的乘积是1230个毫安(mA)*小时(H) 。一般锂电池充电时间在2~4小时,1000mAH容量的电池,充电电流最大约为500mA(充2h),如果此时输出的电流只有250mA,那就要充4小时了。

发生以上情况就说明此时你的充电器是在满载运行,短期这样还好,只是影响充电时间。但充电器长时间满载运行,会降低寿命的。

日本丰田与吉利:一场不可能赢的诉讼

丰田和吉利的商标争端其实是中国汽车行业知识产权诉讼危机的肇始,这是汽车领域第一场涉外知识产权官司。吉利是中国第一家生产轿车的民营企业,正是从这里开始,中国汽车产业拉开了“知识产权本土保卫战争”的序幕。

2002年12月,丰田公司以“商标和不正当竞争侵权”为由提起对吉利的诉讼,将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北京联创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亚辰伟业汽车销售中心一并告上法庭,称吉利侵害了丰田公司的知识产权。

丰田称,从2000年5月份开始,吉利汽车公司在吉利集团旗下的美日汽车前盖、轮胎、方向盘、车辆后备箱等显著位置上使用的车标酷似丰田汽车“牛头”造型的注册商标,对消费者造成了误导,侵害了丰田公司的商标权。同时,日本丰田还认为北京联创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亚辰伟业汽车销售中心在对外广告宣传中打出“丰田动力,价格动心”和“使用丰田8A发动机”的宣传语,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丰田根据吉利在被起诉时23200辆的销量和1%的利润率,算出吉利应赔偿1392万元,加上律师费等总计索赔1407万元,要求吉利赔偿人民币1400万元。

吉利适时地召开了一个“保护民族知识产权座谈会”,扛出民族大旗,声明“吉利集团要为中国汽车业争口气”,使自己的高大形象立刻光芒四射,李书福顿时成为民族英雄的化身,激起了全国人民保护民族工业的爱国热情。

还有媒体认为,“对于急于完全占领中国市场的跨国汽车巨头来说,今天还弱小的吉利、奇瑞等本土企业是阻碍他们蚕食中国市场的绊脚石。情急之余,知识产权成为外方汽车企业打压国产汽车企业的筹码。醉翁之意不在酒,跨国巨头独霸中国车市的野心昭然若揭”。

在有中国著名法律界人士参加的专业鉴定会上,众专家经过仔细推敲和对比,作出了“吉利美日汽车商标和丰田商标不可能被消费者混淆”的有公信力的结论。这个结论一出,丰田立刻感觉到没有了胜诉的把握,于是在8月份的第一次开庭中,丰田让步称只要吉利停止使用疑似侵权的商标和宣传用语,丰田就撤回诉讼并放弃全部索赔。

2003年年底,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丰田的诉讼请求。北京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汽车属高价商品,消费者一般都要经过深思熟虑后才会购买,因此,他们对不同品牌的汽车具有较强的识别能力。将原告的丰田图形注册商标与吉利公司所使用的美日图形商标进行隔离观察比对,凭借上述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能够判断出二者在整体视觉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相关公众不会将二者混淆或误认,也不会产生对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不利的联想。因此法院判决,吉利公司使用美日图形商标的行为不构成对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吉利公司在对涉案美日汽车进行宣传时使用‘丰田’及‘TOYOTA’文字及‘丰田动力动心价格’、‘搭载日本TOYOTA8AFE四缸电喷发动机’字样,并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使用‘丰田汽车公司生产’字样,带有一定的夸大成分,但尚未达到我国法律所规定的对产品的性能、用途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宣传的程度,相关公众不会误认美日汽车发动机系日本本土制造,且8A发动机的技术实际来源于丰田株式会社,该行为不会对丰田汽车的品牌声誉产生不利影响,吉利公司的上述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至此,丰田对吉利的诉讼以失败告终,这为中国汽车行业外国企业在社会舆论上的整体失败奠定了基调,成为跨国汽车企业打着知识产权大旗无理危害民族汽车品牌的铁证。